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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动机频“生病”,要求更换一波三折
发布时间:2017-07-12 10:06在“三包”期间内,汽车发动机频繁出现故障,商家却迟迟不给更换,近日,新泰消费者刘先生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
刘先生于2015年12月份在新泰市开发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东风日产启辰770汽车。去年12月份,该车出现发动机漏油的情况。刘先生向4S店反映后,4S店当时同意为其更换发动机,但直到今年6月份仍未更换。由于多次沟通未果,刘先生无奈之下向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4S店为其免费更换发动机。
接到投诉后,该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介入调查,通过查看消费者的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核查购车发票、维修记录、发动机更换记录,发现该款汽车实际使用1年多、行驶里程1万多公里,而汽车发动机的质保期为使用4年内、行驶里程10万公里,即在“三包”范围内。
执法人员进行多次调解,给双方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最终,4S店当场联系厂家发货,并承诺到货后,立即联系刘先生进行更换。
经执法人员后期跟踪回访,商家已为刘先生更换了新的发动机。
(记者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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