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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划伤找不到人怎么办,车辆在小区损坏了物业有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12-03 23:36【案例简介】
张某将车辆停在小区露天停车位,车身被划。张某想查看监控录像,但小区相关区域因监控故障瘫痪,导致无监控画面,故无法找到侵权人。事后,张某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管理好监控为由,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
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则主张自身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首先,张某系私自将车辆停在小区露天停车位,并未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停车管理费,因此,物业对张某的车辆并无完全管理义务。此外,小区监控瘫痪的情况此前早已上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也在事发一个月前将小区监控瘫痪解决方案向全体业主进行了公示。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争执不下。张某遂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赔偿其车辆维修费及交通费。
【律师说法】
汽车被划伤找不到人怎么办,车辆在小区损坏了物业有需要赔偿吗?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爽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即物业服务人基于法律规定对小区范围内的财产安全仅在合理措施范围内具有保护义务。该义务系物业服务人对业主财产的一般管理人义务。
“而车辆在露天停车位上发生车身被划的损坏则属于完全注意义务范畴。”李爽指出,张某将车辆停在小区露天停车位,并未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停车管理费,因此,张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就案涉车辆并未形成具有完全注意义务的保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对张某停放在小区露天停车位上的车辆并不负有完全注意义务。
至于小区监控瘫痪问题,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表述,此前已上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也将小区监控瘫痪解决方案向全体业主公示,可以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已尽到小区监控缺失的告知义务。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对张某车辆在小区露天停车位被损坏后不能提供监控并不存在过错。张某要求物业赔偿其车辆维修费及交通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本文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案例虚构仅供参考。个案有特性,勿直接套用。)